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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教育中心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招生章程
中心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专业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证明”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6237、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四条 初试均为笔试,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18年3月。
第七条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条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202.199.100.166/)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学习方式 | 专业名称(学位类别) | 拟定收费标准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5100工商管理 | 2.1万元/年,学制2.5年,合计5.25万元 |
专业学位 | 硕士:125600工程管理 | 2.1万元/年,学制2.5年,合计5.25万元 |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5100工商管理 | 1.8万元/年,学制2.5年,合计4.5万元 |
专业学位 | 硕士:125600工程管理 | 1.8万元/年,学制2.5年,合计4.5万元 |
第十三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第十四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十五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学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援引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备注 |
012 | MBA教育中心 | 冷老师 | 024-25691541 | 兴顺校区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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