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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基本分数为:
凡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按时参加复试。无故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二、报名材料上传、系统测试及复试时段查看
1、报名材料上传
5月10日至5月11日,每天08:30‐12:00;13:00‐17:00期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进入“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材料上传与测试”,在“提交面试材料”-“提交报名材料”中提交本人初试准考证照片、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照片、已获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照片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
“考生操作指导”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操作指导》。
2、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
考生需根据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的《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设备及场所的要求》、《关于研究生远程复试硬件设备的补充通知》提前准备好参加复试的设备及场所。
5月10日至5月11日,每天08:30‐12:00;13:00‐17:00期间,考生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入“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材料上传与测试”,完成提交报名材料后,学校工作人员将邀请考生进入“测试考场”,并对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环境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考生方可退出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考生在正式复试时应采用通过测试的复试设备及场所,如考生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复试设备及场所,需在正式复试日期一天前联系学院重新进行测试。)
3、查看复试具体时段
考生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在考场列表中,除需进入提交材料及进行测试的“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材料上传与测试”外,还有两个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或“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相关名称的考场,进入上述两个考场,考生可查看本人所在考场的正式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进入顺序。
三、考生联络群及备用复试系统
考生需使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账号,并下载“钉钉”APP(“钉钉”官网:https://www.dingtalk.com/),将昵称改为真实姓名,扫码进入对应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群。
依托“钉钉”平台创建的考生复试群仅做学校向考生集中发布通知使用,不开通考生发言功能。
学校将“钉钉”平台作为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特殊情况下采用。
四、复试时间及流程
1、复试时间
2、复试流程
(1)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分组安排,在本人所在组复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入相应考场,完成“承诺书”的阅读、签署及双机位音像设备的调试。
提示:参加上午时段复试的考生,需在08:00进入考场;参加下午时段复试的考生,需在12:30进入考场。
(2)每组复试开始前,考生的面试序号以考场为单位随机生成,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序号邀请考生进行复试。
(3)考生复试开始前,面试教师将对考生身份及考生所在复试环境进行核查。
(4)考生复试开始后,考生应根据面试教师的要求回答问题。
(5)当前考场的复试结束后,学校工作人员结束当前复试,考生按要求进入其他考场。考生当日复试全部结束后,即可退出系统。
五、考场纪律及突发问题处理
1、参加复试时,考生应着正装,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2、复试期间,不得查阅任何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员提示。
3、复试期间,任何人员(学校授权的除外)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复试中,考生如出现网络中断等情况,在重新进入考场进行复试时,将重新抽取试题进行回答。
5、复试中如出现突发问题,考生请及时与学校进行联系。
联系电话:
0411-84725272 吴老师
0411-84723525 于老师
六、其他
1、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认真复核报考时填写的学历信息是否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信息一致。如发现不一致,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向学校研招办提出更改申请;否则,因此造成的考生无法录取备案,由考生本人负责。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且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需将相应加分证明纸质材料于5月9前寄出,邮寄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405室,收件人:于老师,联系电话:13889672836。